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规范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由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立项,中材建研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俊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天利阳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实施。